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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大职业培训的评价权重 完善职业技能与专升本考试的政策衔接

发布时间:2021-11-05    阅读次数:

近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其中,《方案》明确指出:
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分类研究制定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下同)办学质量考核办法,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

加大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匹配度的评价权重。探索与行业企业岗位标准衔接的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行业企业参与办学评价。深化职普融通,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结合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高地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办法。

完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专升本考试办法,探索“职业技能证书”在职业技能测试中的认定使用,加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高职分类考试中的应用,完善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相应等次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的相关政策。

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