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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2-07-01    阅读次数:

最近,国家、省印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新一轮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再出利好,陆续实施: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位返还政策


发放对象


在本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单位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


2.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发放方式


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单位申请,将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主动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申领渠道


在完成免申即享、主动发放后,其他符合申领条件但不在主动发放范围内的单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全程网上自助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拓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申领人员范围和条件


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及领取失业金人员,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紧缺急需工种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可上浮30%。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含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发放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执行,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按《关于公布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新增补贴工种(项目)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95号)执行。


申领时限


职工应当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申领方式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广东人社”APP进行申请。申请时无需提供书面材料,需据实填写所有信息。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发放范围和条件


1.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以上市,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2.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


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即补助金额等于参保人数乘以500元。


发放方式


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单位申请,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将补助发放至企业、单位对公账户。


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以第一次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时应发放的补助金额为准。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申领范围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底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及以上的,按河源市失业金标准的30%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为2021年12月之前的按380.7元/月发放,12月之后的(含12月)的按437.4元/月发放。


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河源市失业金标准的10%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为2021年12月之前的按126.9元/月发放,12月之后的(含12月)按145.8元/月发放。


申领时限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请一次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领方式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入口、“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广东人社”APP进行申请。申请时无需提供书面材料,需据实填写所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