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委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近日,安徽省人社厅出台《安徽省国(境)外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搭建技能人才评价新平台。《办法》共22条内容,突出以用为本、能力导向,围绕比照认定范围及对象、实施主体及条件、比照认定内容及方法、比照认定目录清单等方面作出详细要求。
开展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是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促进职业发展贯通、避免交叉重复评价和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的重要途径,将有助于进一步加速人才流动,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水平,鼓励国(境)外高技能人才来皖就业创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安徽省人社厅将根据安徽省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院校等需要,动态公布比照认定实施清单,推动《办法》落地见效,为国(境)外高技能人才来皖学习、就业、创业、交流等提供更多机会、创造更好条件,为安徽省技工强省、制造强省建设和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