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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昌明:中职教师职称改革不能画地为牢

发布时间:2020-10-27    阅读次数:

在今年的职称申报中,有教师搬出2018年省人社厅的一份文件,该文件规定“本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下列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及服务机构的教育教学人才:(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按照该文件相关规定,我校有教师可以跻身基层高级、基层正高级评选行列,近两年来全县其他中小学就是按该文件进行职称申报和评审的。

然而,教育、人社部门认为我校是职业中专,而不是职业中学。由此,该文件并不适用于我们学校教师职称晋升。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2019年颁布的《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人社厅2019年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通常意义上人们将中职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范畴,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等也同属于中等教育范畴。显然,2018年省人社厅出台的这份文件中的“职业中学”应当将我们学校包括进来,该文件也同样适用于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对这个问题,表面上看争议的是“职业中专”与“职业中学”的区别,核心反映出来的是中职教师职称晋升难的问题。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颁布之后,笔者所在的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开始迈入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

两年来,在教师职称申报中一些问题和难点凸显,如教师职称转评,原被评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转评为高级讲师、原被评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转评为讲师、原被评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转评为助理讲师。按照国家职称改革有关方案要求,职称转评的程序、手续应该简化、简单,甚至“一键导出”,但该项工作实际上做起来很麻烦,所谓转评,相当于重评。而重评的过程中,除了搜集大量的证明材料外,有的教师因为持有的不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转评工作又被搁浅。此外,中职教师职称的评价条件相对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条件更严和难,这两年来,明显地感受到中职教师职称晋升越来越难。

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是遵循职业教育特点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规律,畅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应当让中职教师享受到改革的好处和利益,如“高级讲师”与“高级教师”“讲师”和“一级教师”,确实要让“高级讲师”“讲师”感受到他们与“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有什么不同,如果仅仅只是换了个名字,相信好多中职教师也不情愿去转评。再者,在中职教师职称改革过渡期,应当处理好中职教师新旧职称转评、新旧教师资格证换发、以及新旧文件的衔接。

中职教师职称晋升事关中职教师的利益及中职学校的发展,打通中职教师职称晋升壁垒,确保中职教师职称晋升通畅,各方应让利于中职学校和中职教师,拿出实质性的改革举措,在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上要灵活,适度放宽,要尊重中职学校的历史、特点,把握客观实际,不要墨守成规,死搬硬套,也不要搞“一刀切”,更不能人为拔高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设置不适当的评审程序。

来源:蒲公英评论网、职教圈、葛昌明